大多数男孩子小时候都有一个成为英雄的梦,就像玩官兵捉强盗的游戏,总是通过“石头、剪刀、布”来决定,赢得做官兵,输的做强盗。我的童年也有这样一个梦想,梦想长大以后能成为一名警察。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走进警察局,不过讽刺的是却是带着手铐,被人当作犯罪嫌疑人给押了进来。

他们把我带进一件小屋子,拿走了我身上的手机和其他他们觉得不能留在我身上的东西,然后解开了我一只手的手铐,又将这只手铐考上了铁窗的栅栏上,并转身离开了,临走时,那个大个子的警察让我好好想想,待会儿有什么要向他坦白的。

铁窗很高,我一只手被吊着,所以我只能举着手站着,不一会儿就觉得手酸腿疼的,我试了试想蹲下身子,但是一只手被连着铁窗的手铐牢牢地牵扯着,只要身子稍微往下用点力,便被拉扯地一阵酸痛。我想他们一定是想用这种方式慢慢地削弱我的意志。

我在心里盘算了一下,那些尸体确实不是我偷的,他们只是通过医院的监控看到我和这些尸体一起离开,可是按照一般人的思维,尸体本身是不会走路的,如果他们解不开尸体走路之谜,我想检察院是不会相信是我带着尸体一起走出医院的,他们一定是认为我采取了什么用现代科学可以解释的通的方法,才让尸体在监控录像中看着像自己走路的样子。毕竟法术也好或者民间所谓的赶尸的传说也好,应该都不能作为判定我是否有罪可以批捕的依据,要不然的话他们早就把我给关进拘留所了,而不是这里。

可是如果我把前前后后的事情都如实相告了,他们也一定会认为我在故意编故事糊弄他们,毕竟最近发生的这些事情,如果不是我亲身经历的话,我想就连我自己都不会相信的。这样反而会让他们认为我在故意隐瞒真相,我想以我目前的处境,他们一旦有了这样的想法,对我也会十分的不利。

我在心里打定了注意,只有保持沉默和他们耗,我不是很懂法律,但是在很多电视剧中都有看到过,好像没有确实的证据,被带进警察局最多不能超过24个小时。

没有了手机,我就没有了时间的概念,不知道过了多久,只觉得手脚已经麻木的快没有知觉了,大个子警察才慢慢悠悠地走进房间,他直径走到我的面前,帮我解开了挂在铁窗上的手铐,我只觉得浑身一轻,不过腿脚的麻木差点让我摔倒了地上。

他把我带到了屋子里唯一的一张办公桌前,摁了摁我的肩膀,让我在椅子上做好,然后又将我的一只手铐在了椅背上,他自己则和我隔着桌子面对面坐下。他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烟,给自己点上后又问我抽不抽烟,见我没有没有拒绝,他拿出一支扔在了我面前的桌上。

我拿起烟,他从座位上站了起来,向前探着身子帮我把烟给点上。

“先自我介绍一下,我姓刘,你可以叫我刘警官或者刘哥都成。”刘警官冷峻的脸庞上露出一丝笑容,不过这会儿在我的眼睛里,显得非常的虚伪,他抽了几口烟接着说:“按规定,你是不能抽烟的,就像我一个人进来和你说话一样,都是违反条例的,但是我看你年纪轻轻的,不忍心你在一条道上走到黑,我虚长你几岁,所以正是审问前先来劝劝你,把知道的都告诉我,盗窃尸体本来就判不了几年,如果你肯在正是审查前先说的话,我可以把你当作是你自己来自首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