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两个身影终于赶在日落前到达了一座城市。虽然依旧是居无定所,但总比在那荒山野岭上过夜好多了。

陆伟明就这么漫无目的的在街上逛着。路过小吃店,透过外面那层玻璃,他分明看见里面冒起一团团热气,一大桌人围在一起吃着火锅。

他咽了一口口水,深深地吸了口气,那香味便直冲脑海,似乎连舌尖都带着浓浓的肉香。越是这样,肚子越饿,这个时候,能有一杯热水,陆伟明就已经很满足了。

又走了两条街,陆伟明知道这里完全是自己消费不起的,便打消了饱餐一顿的念头。

可就在这时,耳边突然传来一个刺耳的声音,“救命啊,抢劫了!”

陆伟明循声望去,只见一个穿着裘皮大衣的女子一边跑一边叫着。而在他前面,一个身材瘦削的男子,手里提着个女式提包,拼命地跑着。

抢劫?陆伟明见状,毫不迟疑,拔开腿追了上去。

这陆伟明的身体素质是相当不错的。跟着那小贼跑出了跑出不小的一段距离,眼看着越来越近了。

那小贼没想到会半路杀出个程咬金,慌不择路地钻进了一处胡同。而陆伟明的身体再好,毕竟已经走了一整天,晚饭也没吃,眼看着就体力不支了。然而再瞅瞅那小贼,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,跑了七八公里,终于在一处巷子里停了下来。

两个人都手撑着膝盖,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,就这么面对面对峙着。

“哥......哥们儿,放兄弟一马!”那小贼先开了口。

“把东西留下,你尽管走!”陆伟明的语气不

容反驳。

那小贼见陆伟明义正词严,便拉开皮包,从里面抽出一小沓百元大钞,“哥们儿,井水不犯河水,让我走,这些都是你的!”说着扬了扬手中的钞票。

陆伟明的双眼立马放光。长这么大,可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。可以说这可是天上掉馅饼的美事。但这想法很快被他抛到九霄云外。

“我再说一遍,把东西放下!”

那小贼明显有些恼火,“看来你是想自寻死路了,那就让你尝尝苦头!”说着竟从腰间拔出一把匕首,那明晃晃的刀锋上充满寒意。

陆伟明哪里见过这阵势,想当初和阿东他们干架,也只不过是赤手空拳。突然见到这真家伙,说不怕那是骗人的。不过他还是故作镇定,至少气势上不能输了。

“好,那我就陪你玩玩儿!”说着就挽起袖子,拉开架势,一副练家子的模样。

那小贼见陆伟明摆出这阵势,还真被唬住了,握刀的手也有些颤颤巍巍。

“他娘的,真是晦气,碰到个难啃的骨头!”小贼暗骂了一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