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日我睡到很晚。藏在被子里,蒙着身子,不愿出来。待到日上三竿时,终于母亲来了,亲自来唤我起床。

“知道你累乏了,可是总得见客吧。”

母亲坐在床边,压了压我的被角。

我在被窝里没有出声。心里想,不如让我瞎了吧,什么人也不要见。七大姑八大姨,哪个不是势利眼,他们想见的不是我这个人,而是我们王家的钱。

“一会儿云笙要来。”母亲说得很清淡。

云笙?方云笙?

原来母亲说的“客”是他。

什么时候,他已经成了我们家的“客”。

不知道多久以前,我还亲切的唤他“云哥”,母亲也叫他“云儿”。就像现在我叫小侄子的小名儿一样——她也是“芸儿”。

不知何时,忽然发现被子湿了一片。

从被子里探出眼睛来,母亲已经走了。

回到这里,就注定重逢。这是躲不掉的。何况,我的心底并不想躲。

我以极快的速度梳洗完毕,甚至没有叫丫鬟帮忙。多年在英国的独立生活,让我已经不习惯依赖任何人。

疾步走到会客厅门口,发现那幅开门见喜的“喜鹊登梅”巨画前已然立了一个人。

我不由得停了脚,好像被地上的什么东西给吸住了,迈不动。

他的头发还是那样乌黑,背影还是那样挺拔,好像比七年前那个青涩的小伙子壮实了一些,但和一般人相比,依旧是比较清瘦的。

他好像发觉了我的存在,转过头来。

那两道目光射到我的身上,我就知道,自己从来没有忘过他。方云笙,我哥哥的同学,父亲和母亲青睐有加的年轻人,我的少年伴侣,还有——

我的初恋,也许是我的终恋。

“槿初,是你吗?你变了好多。”他有些欢欣,有些潸然。看他笑起来的样子,依稀有旧时的影子,然而成熟了许多,沉稳而幽深。

我想告诉他,我其实没有变。虽然我的皮肤由白皙变成了玉色,我的头发从直发烫成了卷发,我的服饰从一贯黑白搭配的女生校服变成了摩登的洋装,可是,我并没有变。是他眼里的“我”跟着时间变了。

可是那一刻,我哑了嗓子,什么也说不出,只是凝然盯着他。

他走过来,握起我的手,“你还好么?”

我点了点头。不由自主的,把他的手放到自己的脸上,好像感受那个熟悉的温度,和温暖。

泪珠滴到他的厚实的手掌里,一切变得潮湿、朦胧。

未见之时,我很冷静,以为自己早已变得理智;真见之时,原来一切都不过是掩饰。

“槿初,你不要哭。你这样,我很伤心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