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国伦敦郊区一座破败不堪的农庄内,一位瘦骨嶙峋的孩子举着火把,赤脚走在地下室阴冷的水泥路上。

孩子一头乱发粘腻的贴在额头,两只大眼睛挂在消瘦的脸上显得分外清明。他的衣衫早已破破烂烂不能蔽体,裸露的肌肤满是凝结成疤的伤痕。

这个男孩,正是少年时的林轻心。

林轻心谨慎地扫视了几眼四周,小心翼翼地按了按胸前的凸起处,随即他蹑手蹑脚地走到道路尽头。他的神情警备宛如惊恐中的猫咪,轻轻推开铁门时没有发出任何声息。

一个同样黄瘦的外国女孩蜷曲在铺满干草的水泥地上,她的头埋在双臂之间,正双肩抽动的哭泣着。

四周石板冰冷,仅有一个拳头大小的透气孔,月光从圆孔中透入,这才为房间带来一丝光亮。石室内的模样看起来像是牢狱一样!

“丽萨,吃点玉米饼吧。”林轻心安静地坐在女孩旁边:“不要哭了,饿了吧?快吃。”

女孩泪眼模糊的抬头,瞅了瞅林轻心从怀中掏出的半块玉米饼,十分感动:“谢谢你。”随即她颤抖地接过半块干巴巴的玉米饼。

寂静的门外忽然传来一阵打骂声,丽萨连忙将玉米饼藏在稻草之下。

铁门被人推开,一名遍体鳞伤的外国男孩像狗一样被丢了进来,同时传来看管人员的低声咒骂:“死小鬼,连维森的饭都敢抢,你是活得不耐烦了?”说完,咣当一声重重关上铁门并上了锁。

林轻心和丽萨连忙扶起男孩,只见他右眼高高肿起鼻血直流,手臂上还有一排血肉模糊的牙印,显然是抢夺牧羊犬维森的狗粮,却被维森的钢牙咬成这样斑驳。

“哥,你怎么去抢狗食啊?你不是按时完成了任务,应该有晚餐吃啊?”丽萨哭泣着询问。

外国男孩嘻嘻一笑,他从怀中掏出整块玉米饼扬了扬:“你没完成任务被罚挨饿,做大哥的怎能自己吃饱不管妹妹?我将自己那份偷偷藏好带给你。回来的路上看到维森的碗里居然有一整只鸡腿!一只蠢狗比我琼斯大人吃的还好!”

说到这里,叫琼斯的男孩使劲吞了一口唾液,却见林轻心与丽萨听到“鸡腿”二字早已口水直流。

琼斯摸了摸嘴巴还在回味:“他奶奶的,我们出生至今,谁吃过鸡腿到底是啥滋味?看着那鸡腿肥腻滴油似乎在向我招手。我实在忍不住了,只好一把抢过来吃了再说,就算遭顿毒打也无所谓。鸡腿真是好吃啊,那滋味无法形容,这点小伤完全值回票价。”

林轻心与丽萨显然也憧憬着鸡腿,不过任他们如何想象,也无法猜出到底是啥滋味。

林轻心从衣服上撕下一块布条为琼斯包扎,口中却揶揄道:“你呀真是胆大包天,居然敢明抢那只看门狗的食物。”

“我倒是想偷来着,不过维森不给我任何机会啊。林子,我每次挨揍你都从衣服撕下布条给我裹伤,看你现在已经所剩无几不能遮体了。以后等我发了大财,肯定给你做套新衣裳。”

丽萨还在憧憬中,她擦了擦嘴角的口水小声问:“哥......你真的吃了鸡腿?肉.....肉是......什么滋味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