鲜于辅深深拜服:“原来仙帅志不在五千精兵,而在五十万军国之民。”

“…嗯?”

李轩诧异的看了鲜于辅一眼,他没想过军国主义啊,莫非异曲同工了,摆手道,“主要还是为了劝农,劝武,与举孝廉一样。我只用厚养一个读书人,拔擢其于微末,予之功名利禄,便可令百户人家宁倾其所有,也要为功名读书。

何用我养读书人,让民自养就是。我只厚养一百人中读成的那一人,把同样厚养的机会给所有人,就可以了。

即便一万户读书人,最后我只取百人,只养百人,上百万户小民照样会趋向成为那一万户的读书人。

一万户不取的读书人,照样还会继续苦读,争取功名下次取,再下次。

武是一样的,厚养一武士,即可令百户人家自备刀甲,勤习弓马,闻战则喜,希翼成为武家门第,道理相通,就会万法归宗。

我们军队的基础是我们的人民,我们的军人是从我们的人民中来的。

我们的人民怯懦,一穿军装就彪悍了?我们的人民身体素质不行,一穿军服就能披重甲,可开二石强弓了?我们的人民日常马都没骑过,一穿军服改个骑兵的名字,就会纵马飞奔了?

我们的人民和平安逸,一穿军服就武勇好战了?我们的人民恋土,一穿军服就敢于长驱万里,征服异域,移居异域,统治异域了?

这不就是披着狼皮的羊么?

可若我们有勇敢坚毅,闻战则喜,身强体壮的人民,我们的军队就是不穿军服,就会差了么?

披着羊皮的狼,才是我们要的军队。文明靠火力输出,自由靠投石机投放,在四大发明的隆隆巨响中,共同沐浴在一个文明的天空之下。

这才是我们的军队,披着文明皮的野蛮军队。

披着狼皮的羊,披着狼皮的野蛮人,遇到披着文明皮的野蛮军队,都是只有被征服的下场。无论是从肉体,精神,还是文明,都会被彻底的征服掉。

我要养的就是一头具备彻底征服能力的文明之狮,文明的把被我们征服的土地上的一切神殿,庙宇,文字,历史,习俗,统统抹去。

不是所有的人民都身强体壮,勇敢坚毅,闻战则喜,愿意习武,渴望征战。我的身体素质就不行,不愿辛苦习武,又何来强求别人?

可我们又需要这个群体,需要这头狮子。否则,我们就会沦为有这一群体,养了这头狮子的势力的奴隶。恰如集中营中的流民,劳改营中的黄巾战俘,被我们奴役。

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流血牺牲,那我就要从我们的人民中,创造一个愿意做到这一点的阶级,那就是武士阶级,或者说是骑士阶层。从而衍生出一个与读书人群体一样的社会群体,尚武的群体,有服兵役纪录的公民群体。由这一群体,来组成我们的文明之狮,我们喂它吃肉,它为我们流血牺牲。

只要组成这头狮子的群体不退化,即便是我们的人民大多怯弱,安逸,夸富斗奢,没关系。我们的武力是由狮子的表现决定的,与商人是否奢侈,文官是否怕死,小市民是否安逸,无关。

我们要养这头凶残的文明之狮,正是为了传播与守护我们的文明,护卫我们的人民享受安逸和平的权利。

所以,沐浴在我们的文明之中,享受安逸和平,不愿流血牺牲的人民,喂养愿为我们流血牺牲的这头狮子,就是义务。

和平,不是没有代价的。

幽州乃边州,三个汉人,私斗不抵一胡。肉食摄入,日常活动锻炼,彪悍凶残程度,皆不在一个等级。游牧的军事组织度要优于农耕,一万征召的郡国兵,不是一千胡骑的对手。

我汉地农耕的优势在人力,我们有人口优势,可源源不断的把人生出来。在物产,我们技术高超,物产丰饶,可源源不断的把铁甲硬弩生产出来。

一旦我们的组织度上来了,精锐的常备军建立起来了,狮子养成了,胡人是不堪一击的。

因为胡人军事组织度的极限就在游牧,突破不了游牧社会的框架,就是狼群围猎那套。

而咱们农耕军事组织度的极限,可随社会组织度的提高而不断提升。可随装备器械的提升,粮饷待遇的提升,训练的提升,而一路提升,是没有极限的。

十万户,五十万人养五万农兵,在一万诸胡狼骑面前,还是羊。五十万人养五千虎狼之士,就能与一万狼骑对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