背着这重剑,杨亦还是感觉到吃力。

这可是三十七公斤,折合七十四斤。而且它的长达到了一米五,杨亦背在身上,下面的剑尖几乎拖到地面。整个聚居地当中,杨亦的这一把重剑,绝对是首屈一指的怪异。

对付丧尸,讲究的是轻灵,一击即中,绝对不拖泥带水。

而且在面对一些速度较快的丧尸时,可以快速地撤离战场,远远逃离。

像杨亦现在,背着一柄重剑,近百斤的重量,常人带在身上都是困难,更不用说用于战斗了。一但碰上危险,是背着重剑逃走,还是扔掉武器逃走?面对丧尸时,扔掉了武器,就等于是将性命交到了丧尸的手中。

面对聚居地里一个个惊讶的眼光,杨亦也是强顶着众人火辣辣的眼神一路走来。

“哥的寂寞,你们是不会懂的。”

杨亦自我安慰着,背着重剑,一脚一脚地向着聚居地外走去。

反正杨亦的目的不过是将武器送到自己藏着黄金粮食的地点,这个时间点出发,还是足够的。

杨亦的想法,是早日让分身拿上武器。让杨亦有些纠结的,还是分身的铠甲问题,连杨亦也拿不定主意,到底要不要给分身穿上铁甲。分身是以速度和轻灵见长,要是增加了重量,速度的优势还会在吗?

正当杨亦低头思考着,冷不防撞到了人。

“哎哟!”的吃痛声传来,一个怪事怪气的声音响起:“小子,你他.妈的走路不长眼啊。”

杨亦抬头,入眼的是五个身材高大的年轻人,正怪笑地盯着杨亦在看。

“是你们?”

难怪,杨亦正说这个声音这么熟悉呢,敢情还是老熟人。

这五人正是在棚户区里时,经常欺负杨亦的那一伙人,在他们的手里,杨亦没少吃亏,每次都是被揍得鼻青脸肿。好几次杨亦甚至背过气去,如果不是当时的人心还没有坏透,有人救过杨亦几次,恐怕杨亦没有死在丧尸的手中,也死在这几人的手中了。

所谓新仇旧恨一挤涌上来,杨亦脑门充血,死死地盯着他们。

为首的,是一个二十五六岁的人,也是最为高大强壮的,他浑身纹着纹身,纠缠成一团,很难分辨出他纹的是什么鬼东西。他叼着烟,眼神里露出不屑的神色:“怎么不能是我们?”

旁边一个耳朵上戴着一个大耳环的人讥笑着:“我正说你杨亦跑什么地方了,原来变得有钱了,住到富人区来了。”

“还好,我们有些运气,也来到这里了,哈哈哈哈……怎么,杨亦,兴奋吧?我们以后还是邻居。”

“看到他,我手就开始手痒起来了,忍不住要修理修理他。”

“兄弟们,你们看看他背的是什么?哈哈,一把塑料做成的剑吗?用来吓唬谁?”

彼此的讥讽响了起来,让杨亦胸膛熊熊地燃烧起一股怒火。

不过很快,杨亦就平静下来,脸上露出一个笑容来,淡声说道:“很好,我也正说找个时间,好好和你们叙叙旧呢。现在正好,免得我跑一趟。”他忽然一指为首的那人,喝道:“张帛辉,你是单挑还是群挑?”

张帛辉弹了弹烟灰,眼皮眨了眨:“就你还群挑?”他乐呵呵起来,说道:“正好,今天好好休息一天,找些乐子也是好的。三子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