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雁不会喝酒。

即使是必要的时候,他也只能喝一点点,这方面很克制。家中亦没有备酒的习惯。

正想如实回答,眼睛一抬,却恰恰迎上齐誩饶有兴致的目光——看起来心情真的很愉快。沈雁怔了片刻,一时间不知道该不该开口去扫对方的兴。

不知道还有多少次机会可以像现在这样,和他庆祝同一件事,分享属于两个人共有的喜悦。

一个月之后……可能,连见面都会变得困难。

齐誩的职业比较特殊,常常一年到头东奔西走,就算回到省城也一定需要时间休整。

“好。”沈雁忽然轻轻点头答应,“不过家里面没有酒,我一会儿出去买。”

齐誩听说他要冒雨出门,愣了愣,连忙劝阻。

“啊,那还是算了。毕竟外面还在下雨……”

“没关系,地方很近,五分钟就走到了。”沈雁却很坚持,微微一笑从他肩上离开,边观察窗外的雨势边问,“你想喝什么?要是喜欢特定的牌子,也可以跟我说。”

齐誩因为父亲嗜酒,自己在这方面相当注意分寸。

除了有时候单位应酬领导在场,他被迫硬着头皮喝喝白酒,一般情况下只喝啤酒或红酒。后者度数低,不容易醉,因为他们当记者的经常四处走动,保持意识清醒很重要。至于酒的牌子是什么他根本不在乎。

不过,既然是两个人在家里庆祝,还是红酒比较符合气氛。

虽说骨折患者恢复期间不宜饮酒,但是红酒酒性不烈,喝一两杯应该不碍事。再说这几天天气转凉,而啤酒是消暑品,不合时宜。喝喝红酒不仅可以暖身,还可以助眠。

“买红酒吧,什么牌子都行,不挑。”

“好。”沈雁今天晚上似乎一改往日处处讲究饮食忌讳的习惯,自己说什么便是什么。

齐誩心想:或许是因为他心情不错的缘故?

这个念头闪过,笑意也不知不觉流淌出来,毕竟这件好事里面也有自己的一份。喜悦不必独享,那是最好不过了。

“你先去洗澡吧,你洗的时候我出去买酒。”关上电脑,沈雁让齐誩在喝酒之前先把这件事做了。他的理由很简单——齐誩身上带伤,万一到时候喝醉了再进浴室,很有可能因为头晕而摔倒。

而他本人不存在这个问题。

他因为工作关系接触许多动物,为了去除气味,习惯一下班回家就冲干净,现在已经不需要了。

齐誩闻言,眼眸中似有什么微微一闪,埋下头清了清嗓子:“好吧。那……麻烦你像平时那样帮我一下。”

同一个屋檐下相处那么多天,洗澡前有三十秒钟的时间是齐誩特别珍藏的,他从来没对沈雁说过的一个秘密。

三十秒很短。因为每天重复做,沈雁的动作已经很熟练了,齐誩也知道该怎么配合他摆放手臂。从沈雁的手碰到他衬衫的第一颗纽扣起开始读秒,一个个解开,褪下,直到上身的衣物完全卸去,正好需要半分钟时间。

沈雁在这个过程中往往神情一丝不苟,目光停留之处除了扣子之外,似乎再没有别的地方,看不出任何遐想。

齐誩暗暗叹一口气。

看着对方一副心无旁骛的样子,他也不得不尽量表现出镇定,一动不动站着。

看来沈雁对待自己,和对待手术台上受伤的小猫小狗没有区别,因为那种态度正是他平常工作时的态度。

所以在这种时候还会感到脉搏加速的自己……真的很没出息。

齐誩对这样没出息的自己无可奈何,他以为他可以跟沈雁一样具有专业精神,当一个专业病号,坦然接受照顾,接受那双替他宽衣的手。

不过心脏的剧烈跳动由不得他掌控,涌入脑中的种种杂念也由不得他抑止,通常都得熬过这三十秒,然后若无其事般走进浴室,关上门,这才敢用手捏住发烫的耳根,匆匆用热水把刚才所想的东西全部冲掉。

也许,是因为那天听了宁筱筱的话,有了惦记。

也许,是因为男人可悲的本能。

不管出于什么原因,自己在想什么绝对不能告诉沈雁。

沈雁那么正直的人,应该完全想不到自己会动这些小心思。要是不小心让他发觉,岂不是显得自己龌龊?

因此在表面上,对方有多冷静,他也必须一样冷静才行。

但是仔细想想,甜头还是有的。

至少在沈雁专心于解衣扣的短短几秒钟内,他可以趁机体会那个人的手指时不时擦过自己皮肤的触感。遗憾的是,经过这几天反反复复的练习,沈雁已经差不多能做到在不碰到他的情况下把衣物脱掉。

只有在一开始,喉结那里会被轻轻蹭到。而衬衫向后揭开的时候,沈雁的双手绕过他的身体,偶尔也会有小小的摩擦。

然而这样的机会一天比一天少。

于是这三十秒的时间似乎越来越短,他也越来越容易走神。

“已经好了。”在齐誩出神之际,沈雁连防水塑料膜都替他套在石膏管上了,抬起头,忽然发现他正直勾勾盯着自己看,不觉愣了一愣。

“我去洗澡。”齐誩抽回思绪,心虚地避开了他的目光,转身迈入浴室把门合上。

“那我先出去买酒了?”沈雁隔着门轻轻喊了一声。

“嗯。”门那边的人的声音听上去跟平时没有任何不同,仿佛一切正常。

沈雁得到这样的回答后,眼睑稍稍往下垂,松了一口气——看来自己并没有露出破绽。齐誩刚刚一直盯着他,他还以为是自己的私心被识破了,所幸两个人后面的一问一答还算自然,除了齐誩移开眼睛那个细节之外。

他知道今天他的手在贴上齐誩喉咙的时候无意识地停了一下,打开衬衫的时候也是。

不仅停住,甚至想轻轻摸上去。

“呼……”

这样下去,齐誩真的会发现的。沈雁克制地深深吸一口气,双目紧闭用力甩了甩头,试图将意识中不受控制渗进来的一些杂念甩出去。

他在原地辗转两步,回到门前。

虽然说过要出门,可他迟迟没有离开这个地方。事实上,每天看着齐誩走进去之后,他都要在浴室和客厅之间的这个小小隔间里站上一会儿。

由于用手不便,齐誩动作慢,在里面起码要待二十到三十分钟。

而他在最初的十分钟内会一直静静地守在门外。就好比现在,当浴室内响起花洒启动的声音,一片哗啦啦扫过的水声随之而来,水珠一串接一串地落地,仿佛成千上百个密集的鼓点打上胸膛,响到一种微微疼痛的地步。

沈雁的一边手缓缓放在门板上,侧过头,一动不动斜靠在上面。

耳边除了水流声还是水流声,没有任何别的声音,单调而乏味,但是他会闭着眼睛不做声,一直听。这样的举动他无法向齐誩坦白,因为他不知道要怎么坦白。

起初他是出于安全考虑,怕齐誩在里面滑倒,会坐在客厅里听。

可是现在。

现在,这种借口连他自己都不相信——

齐誩洗完澡出来,沈雁似乎还没回到家,客厅里空荡荡的。

于是他像初学穿衣的孩子般笨拙地套上一件新衬衫,慢吞吞地将扣子扣好,找到吹风筒,自力更生地吹了一会儿。

头发吹到八分干,大门便响起一阵钥匙窸窸窣窣拧动的声音,果然是沈雁回来了。

“是不是雨太大,你在路上耽搁了?”齐誩匆匆把吹风筒搁到一旁,皱着眉头迎上去,看看他有没有被雨淋湿。按照沈雁说的五分钟路程,来回不过十分钟,可自己在浴室里待着的时间起码都有这个的两倍长了。

沈雁收起雨伞,低着眼轻轻摇头:“没事,我原来说的那家店提早关门了,去了另一家。虽然比较远,不过红酒的选择相对多些。”

原来如此。

齐誩打量他身上没什么雨渍,放下心来,笑道:“正好外边冷,喝酒暖暖身子。你坐下吧,我去找杯子。”

沈雁不知道为何眼睛一直没有抬起来,只是点点头,把买来的红酒放在桌面上。

窗外的雨让夜晚更黑,更冷。

玻璃上雨的痕迹被灯光一照,衬着背后灰暗的老城风貌,花白花白的像结了一层霜。都是些让人联想到低温的意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