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手按住劫匪,童以初看见了郝晨丢出一枚硬币,別住他同伙的摩托车,嘴巴张得老大,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郝晨。

程济宗第一时间跑过去,一脚踩住摩托车男的后背,打起了报警电话。

丢包的女生立刻走了过来,周遭围观的人也越来越多,有人鼓掌叫好也有人指着丢包的女孩说她张扬,才会被小偷盯上。

听见这话童以初就气不打一出来,她从包里翻出来手铐,把劫匪拎地上背着手蹲在路边的栏杆上拷住。掏出自己的警官证,给一直嚷嚷的劫匪眼前晃了一眼,让他老实闭嘴后,就走到那俩正在讨论女生穿戴显眼的人面前。

昂着头,一脸鄙视的看着两个肥头大耳,一脸猥琐相的屌丝,刚要开口,郝晨抢先一步把话说了出来。

“去去,女孩子天生就是公主,不穿漂亮点,穿成农村妇女,你俩也娶不起!”郝晨一把童以初拉转了过来,悄悄说别跟这俩货计较,不值当的,话音还没落,警车开着鸣笛就到了。

出示了警官证,警察押走了两个匪徒,叫车拉走倒在半路上的摩托车,郝晨三人也打了辆车跟着一块回了警局。

童以初所属的警局离着跨着一个区,但进了警局郝晨才发现,自己身边的这个女生,压根就是整个市局里的名人。看是她进来,有同期同学打招呼的,有隔层领导关怀慰问聊天的,最渗入的,是她在警局里居然还有小粉丝,嫣然一副局红巨巨的模样。

填好了笔录,郝晨被安排在旁边的休息室喝水,等着一会指认嫌疑人,坐在旁边,隔着玻璃窗,看着警局里忙忙碌碌的模样,郝晨想起了之前在科室实习的样子。

自从病了,郝晨就没再回去过,可能也回不去了,自己的天命现在就老老实实的蹲在脑子里,心里还有个喝着茶看着书,一副退休老头山中隐居模样的老头。

不一会,负责的警官来叫郝晨认人,走到审讯室外面,郝晨第一次仔细看着那个被自己一硬币,丢飞出去的劫匪同伙,看了又看,怎么这么眼熟呢?

怎么……卧槽,这不是一周前还给自己递名片,那个什么仗义小队的队长,一头黄毛的,叫啥来着?对,黄少然!

他擦擦眼睛,再次确认,没错,那一头黄毛剃了,可是当时仰望着自己,眼睛里还有星星闪烁的那个少年,郝晨没忘记,这是怎么才一星期就走上了抢劫的道路?

他把童以初叫到一边,小声问了问,童以初也摇摇头,毕竟不属于一个片区,她也不好干涉,不过答应郝晨帮他问问情况,但是光天化日抢劫是跑不掉了,哎。

流程走完,三个人出了警局已经5点,正好夕阳西下。

“回酒店吧。”童以初好像也有些累了,除了做笔录,她就像个忙碌的名人,满世界打招呼被采访,应酬人是最累的工作,还不如出外勤破案来得痛快,毕竟是惩恶扬善。

“好!”郝晨是不累,但是他得回去把房间开了,晚上还要被鼓老折磨,继续修炼呢。

一路无话,到了酒店,郝晨随便在咖啡店里买了个三明治,一杯无糖的拿铁,开了间和童以初上下楼不远的房间,拿回行李就住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