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向之从来没有跟任何谈及过这个问题,这是他心底一段难以启齿的事情。

而事实上,其实不仅仅是女人,包括男人,他反感任何人和他有亲密的身体接触。

这是病,从十岁那年开始就患上了,随着年龄增长,变得越发地严重。他讨厌任何人触碰他的身体,不仅仅是讨厌,甚至是恐惧。有一段时间,他觉得自己得了自闭症,他拒绝和外界做任何交流。

后来,养母生意亏损,欠了一大笔钱,她顶不住这样的压力,自杀而亡。整个家里,就只剩下他和患上精神病的姐姐。从那个时候开始,才不得不逼着自己出来和这个残忍的社会相处。

刚开始的时候,心里还是很恐惧,不愿意接近任何人,也不愿意任何人接近自己。不过,因为要生存,时间长了,慢慢地也习惯了。他渐渐地可以像一个正常人一样在这个社会上打拼,可以像正常人一样进行社交活动,很好地处理人际关系。

不过,唯一没有办法改变的还是他的习惯,他的身体是他的禁忌。

也不知道是嫌别人脏还是嫌自己脏,他仍然反感任何人的靠近,如果有一点点亲密的肢体接触,他甚至会头晕眼花,非常不舒服。心里疾病已经蔓延至生理上面。

即使后来和陶艺交往,除了名义上的男女朋友关系,他对待她,就像对待一个陌生人一样。他们没有像正常的男女朋友那样交往过,他甚至从来不愿意牵她的手,如果她想要牵,他会甩开她。因为手牵手的那种感觉,让他觉得非常地难受。他的身体本能地排斥那种碰触。

他从来没有想过,自己有一天,可以和一个女人像现在这样亲密,喜欢她的一切,包括她的身体。无论是和她牵手还是拥抱抑或是更亲密的事情,都令他感到很幸福,从未有过的幸福。

也或许是缘分吧,第一次见到宋晴天,他就没有特别反感她。而当他发现,他居然可以接受她的亲近,他可以碰她,完全没有任何地不舒服的时候,他内心几乎狂喜到想要嘶吼。

他原以为,自己注定会寂寞地度过这漫长的一生。

其实,他最开始和宋晴天在一起,并不是因为喜欢。而是当他发现,有一个他可以亲近的女人出现的时候,他就不准备放她走了。一个人的人生太寂寞,他想要有个人在他身边陪伴他,能够让他孤寂的人生变得稍微热闹一点。仅此而已,毕竟,他从未奢望过爱情。

真的。他从来没有相信过爱情。无论是所谓的日久生情,还是什么一见钟情,他统统不相信。即使当初和陶艺交往,也无关于爱情。仅仅只是因为感动,感动她追了他那么久,感激她带给他过温暖。

可是,和宋晴天在一起之后,他才发现,朝夕相处是真的可以日久生情。

原来,陪伴才是这世上最深刻的喜欢。

他从未想过自己这辈子会喜欢上谁,可就是在日复一日的朝夕相处下,宋晴天的一颦一笑都刻进了他的心里。她的笑容成了他无法忘记、永远也戒不掉的瘾。